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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劳动争议新司法解释对员工关系管理中冲突与对抗行为的处理”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 时间:2021-03-01

各有关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的司法解释在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社保办理、工伤处理、劳动仲裁等各方面都有了新的规定,为员工关系工作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劳动关系中员工的对抗行为很常见,并会迅速地传导、影响其他员工,给组织带来有害的后果。运用法律条款预防和化解争议,对人力资源管理者都是挑战。为了用新司法解释的解读,传授化解员工关系冲突的措施和技巧,由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主办、北京中科创嘉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承办的“劳动争议新司法解释对员工关系管理中冲突与对抗行为的处理”专题研修班将于2021年3月下旬开课。劳动法与员工关系资深专家将用诸多案例,为劳动关系管理者答疑解惑,以应对新的挑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主题
  (一)招聘与入职环节的冲突与对抗和相关新司法解释
   招聘录用的风险与入职信息的隐瞒
   劳动合同的签订
   试用期管理
  (二)日常管理环节的冲突与对抗和相关新司法解释
   工作安排与出差加班的服从与拒绝
   各种假期的申请与违规休假
   考核结果的认可与违纪事实的认定
  (三)变动环节的冲突与对抗和相关新司法解释
   资产收购、公司合并、分立、工作地点调动的冲突
   部门整合与岗位调整
   工作汇报关系的改变与工作任务的调整
  (四)离职环节的冲突与对抗和相关新司法解释
   合同续订与无固定合同签订
   拒绝做职业病健康检查、签离职通知书、办交接手续
   员工极端行为的预防与妥善处理
  (五)离职后的冲突与对抗和相关新司法解释
   举报、投诉、散布不良言论的应对
   继续以单位的名义行事与拒绝返还单位的款项
   竞业限制中的对抗
  二、参加人员
  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部门等组织的用人部门管理人员;企业、行业协会、代理机构、咨询机构、中介机构等单位人力资源总监、法务经理、人事经理、员工关系主管、专员。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4-25日(周三至周四) 
  地点:北京·中关村(详细信息报名后另行通知)
  如因疫情导致研修班无法照常开展,具体调整的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参加费用
  培训费:1100元/人(含两天的培训费、资料、茶歇等),可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五、报名与联系方式
  请参加研修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附后),发邮件或传真至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中高级人才部,我们将安排研修相关事宜。
  汇款方式:
  户名:北京中科创嘉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030200001819400009809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中关村支行
  联系人:宇文老师
  电  话:010-58490378  13911053006
  传  真:010-62572691
  邮  箱:peix@casjob.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25-2号
  邮  编:100190
  附件:“劳动争议新司法解释对员工关系管理中冲突与对抗行为的处理”专题研修班报名表

                         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2021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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