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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

  • 时间:2016-12-01

北京中科创嘉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团险投保及理赔相关事项说明

 

补充医疗保障

一、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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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

门急诊年免赔200元,90%报销,限额以基本医疗报销2万元为限;

住院0免赔90%报销,限额与基本医疗接轨。

 

二、理赔材料:

1、门急诊医疗费用的理赔申请需提供以下单据:

(1)理赔申请书(详见后附填写样本);

(2)医疗费用收据的原件(需含费用明细);

(3)处方(有药品时需提供)原件;

(4)每次就医的病历原件或复印件,检查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2、住院医疗费用的理赔申请需提供以下单据:

(1)理赔申请书(详见后附填写样本);

(2)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红章)的原件;

(3)住院费用收据原件;

(4)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和明细单原件。

3、需提供被保险人(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金额超1万元时需务必提供

三、补充医疗险特别说明:

为了保障员工投保和理赔权益,投保医疗险的需注意以下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1、检查、治疗、用药与所诊断疾病不符的,不能提供疾病诊断相关依据的非疾病原因的医疗费用;

2、牙齿修复、牙齿整形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牙科治疗费用;

3、连带子女及无北京医保员工的牙科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除外);

4、投保前所患未治愈的恶性肿瘤、心脏病(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心肌梗塞、白血病、糖尿病、高血压病(Ⅱ级以上)、肝硬化、慢性阻塞性支气管病症、脑血管疾病、慢性肾脏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疾病、有行为障碍的精神病或者精神分裂、癫痫病、特定传染病、艾滋病及性病等严重既往症疾病及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以及因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所引起的医疗费用;

5、任何职业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6、被保险人未投保女工生育责任以及非上述生育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怀孕、流产、节育、分娩(含剖宫产)、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以及由以上原因导致的并发症;

7、无相关主述、疾病诊断的病史、直接配药或取药的,代诊或代配药的。

 

四、报销时间:

每年5月、8月、11月、次年1月可以提交报销资料,不晚于最后统一通知的报销截止时间。

 

五、附件—1、理赔申请书样表

                 2、理赔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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