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培训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金税四期+数电票背景下增值税票、账、税、表四者的实务协调》培训的通知

  • 时间:2024-02-01

各相关单位:

  在金税四期背景下,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加强了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票、账、税、表的风险明显增加。由于对最新的增值税计税政策没有掌握好,或者涉税风险意识不够,致使在合同签订,开票,账务处理和月底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时出现了各种问题,而这些问题让纳税人轻则受到罚款处理,重则被税务局纳入辅导期管理,降低企业纳税信誉等级。为避免以上问题发生,我中心特举办《金税四期+数电票背景下增值税票、账、税、表四者的实务协调》培训,具体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3年第3号)要点解析

  1、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背景是什么?

  2、推行数电票具有哪些优点?

  3、数电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哪些?

  4、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哪些类型的发票?

  5、如何理解《公告》中的发票总额度和剩余可用发票额度?

  6、试点纳税人发票总额度如何调整?

  7、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如何使用当月发票总额度?

  8、试点纳税人领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如何确定单份最高开票限额和领用份数?

  9、试点纳税人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如何使用剩余可用发票额度?

  10、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有何区别?

  11、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试点纳税人能够获得哪些优质便捷的服务?

  12、如需将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票用于抵扣税款、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的,应该如何开具数电票?

  13、自然人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申请代开的数电票,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以“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为标识自动归集,什么是“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如何查看自己的“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

  14、受票方为自然人时,发票是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分类归集的?

  15、自然人对存疑的数电票如何拒收?

  16、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扫码申请开票?

  17、自然人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的数电票如何向任职受雇单位定向推送?

  18、如何使用发票入账标识功能?

  19、纳税人开具和取得数电票报销入账归档的,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20、试点纳税人怎样开具红字发票?

  21、非试点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流程有何变化?

  22、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发票有哪些注意事项?

  23、《公告》实施后,试点纳税人能开具机动车(含二手车)、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发票吗?

  24、通过什么渠道可以进行数电票信息的查验?

  25、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或勾选确认发票后,如何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26、纳税人需要确认发票用途,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确认?

  27、试点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后,税务机关如何帮助纳税人进行修改和更正?

  第二部分:金税四期下,增值税“本期销项税额,简易计税,增值税检查调整”票、账、税、表四者的实务协调

  1、不开票收入的确认、申报、后期补开发票时的实务操作。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核算及涉税政策要点解析。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要点及案例。

  第三部分:金税四期下,增值税“本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代扣代交增值税”票、账、税、表四者的实务协调

  1、取得走逃(失联)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税务处理。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核算及涉税政策要点解析。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要点及案例。

  第四部分:金税四期下,增值税“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票、账、税、表四者的实务协调

  1、差额征税差额开票、差额征税全额开票具体情形解析。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核算及涉税政策要点解析。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填写要点及案例。

  第五部分:金税四期下,增值税“本期税额抵减”票、账、税、表四者的实务协调

  1、最新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实务操作要点简析。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核算及涉税政策要点解析。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写要点及案例。

  以上内容均有大量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各研究所、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企业法务、税务会计、财务主管、税务主管、财务经理、税务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特别适合公司业务复杂、目前在稽核比对中出现较多问题的企业。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日(周五)9:00-16:00

  地点:北京·中关村(详细信息报名后另行通知)

  四、收费、报名及其它

  ·本次培训由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主办、北京中科创嘉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承办。

  ·每人费用550元。(含两天培训、资料、会务费用等)。

  ·购买年卡优惠8000元/15人次/天、10000元/20人次/天。

  ·如有年卡用户,欢迎积极报名参加。

  ·联系电话:010-82610729  王老师  穆老师

  ·报名方式:

  将报名回执填写完整,回执至

  Email:wangjie@casjob.com,muming@casjob.com

 

                                       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2024年1月31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