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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障全覆盖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 时间:2014-10-17

日前,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联合召开“中国社会保障全覆盖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讨会”。会上,社保所负责人做了专题报告。人社部、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社科院等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劳工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负责人和专家,就中国社会保险全覆盖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研讨,并对如何解决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是中央确定的社会保障发展方针的首要目标。促进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是增强制度公平性的基础。社会保障全覆盖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制度全覆盖;二是人群全覆盖。制度全覆盖是人群全覆盖的前提和基础;人群全覆盖是制度全覆盖的全面实现,即符合制度覆盖范围的各类人员几乎都能够依法参加或被纳入相应的制度体系,基本上实现应保尽保。

一、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取得显著成效

在我国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将各类社会群体先后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各项保障制度从无到有,覆盖范围从小到大,保障水平从低到高,管理服务能力从弱到强。特别是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方面,逐渐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从城镇职工扩大到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从职业群体扩大到非职业人群,从城镇延伸到农村。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构建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人人都能拥有公平的机会依法参加或被纳入与之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实现了全民参保机会的公平。

二是社会保险范围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和社会群体。目前,我国早已实现全民医保,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覆盖城镇职工 (包括一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适龄城乡居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制度基本覆盖城乡大多数有劳动关系的职业人群,并逐步由制度全覆盖向相应的人群全覆盖推进,越来越多的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三是重视解决特殊群体参保问题,努力扩大覆盖范围。针对农民工参保问题、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部分群体社会保险缺失的突出问题等,采取专项政策措施予以解决;为吸引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地方积极采取措施,包括调整参保缴费基数、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障办法等。

四是加强政策衔接,强化对参保人员流动就业中的权益保障。出台跨统筹地区和跨制度的社会保险关系转接政策,加强制度的整合和完善,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全面建立,整合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计划整合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管理系统,增强了流动就业人员参保的信心。

五是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各项社会保险向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足额支付了各项待遇,待遇水平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参保人员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增强了人员参保的信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保缴费。

六是为了不断适应社会保险扩面的需要和提高管理服务的效能,社保经办机构内部也加快了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步伐。我国初步建成了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体,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以计算机信息网络数据库和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以社会组织和机构为补充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参保人员。

二、 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尽管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框架都已经建立,参保扩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制度建立的时间还不长,体系尚不完善,实际覆盖范围仍存“空白”,距离实现全覆盖的目标,尚存差距。主要问题及原因包括:

一是基本制度尚不完善,部分群体未被纳入制度覆盖范围,制度吸引力不强,还有不少应保未保的人员,特别是私营企业或中小微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参保率较低。主要表现在城镇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偏高、长缴多缴的激励机制不足;跨地区社会保险制度衔接不顺畅,影响流动人员参保积极性,等等。

二是执法监督力度不足,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不依法参保、参保后欠费的现象比较常见,同时存在重复参保现象。

三是社保经办服务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全覆盖的客观要求。政府社保经办管理资源分散(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存在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两家管理、社保基金存在人社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两家征收的情况),严重影响经办质量和水平,给缴费单位和个人带来很大不便,导致重复参保和漏保现象并存;随着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的快速扩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对象急剧增加,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基本上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经办能力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社会保障基层平台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经办能力薄弱。信息系统建设尚有不足,偏远地区的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配备的计算机设备普遍老化,业务操作系统落后,信息系统的管理程度很低,严重影响办事效率;部分统筹地区不同险种之间信息数据尚未共享,信息“孤岛”问题突出,影响参保扩面。例如,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数据不共享,使得生存认证、稽查重复参保领取待遇工作艰难开展。

四是部分企业和个人参保意识不足,积极性不高。一些私营企业主认为,参加社会保险势必增加企业用工成本,把参加社会保险视为一种负担;有的用人单位不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采取拖延、瞒报和漏报等各种手段,逃避社会保险责任。同样,部分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心态各异。有的职工只看重短期利益,看重实际收入,不愿拿出自己收入的一部分缴纳养老保险费,没有长远考虑;有的是惧怕心理,因工作岗位竞争激烈,不敢向老板提出参保缴费的要求,担心因此丢掉工作。

三、 促进社会保障全覆盖的总体思路

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障覆盖全民”的总目标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要求,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深化制度改革,加强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实现“社会保障项目基本完备、人人依法享有基本保障、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相关制度衔接基本顺畅、管理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的目标,以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

每个险种具有各自的特点,具体实现目标也存在差异。按照不同险种的特点,结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目标要求,基本养老保险力争每年新增参保2000万人,到2020年底,参保人员达到10亿人以上,基本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点解决重复参保和漏保并存的矛盾,使所有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覆盖所有法定群体,积极鼓励地方探索将法定之外的人群纳入制度范围。

在促进社会保障逐步实现全覆盖的过程中,应当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二是坚持整体推进和分类处理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参保工作。

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推动社会保障全覆盖的总体思路是:根据2020年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的目标要求,提出分层次、分险种、分人群逐步推进,实现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

实现人群全覆盖,首先是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强登记管理,摸清各项险种应覆盖人群的底数,对重复参保对象进行规范管理,推进重点人群参保缴费;其次,同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经办管理服务质量,使城乡各类群体都能依法参保缴费,提高参保缴费率,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并享受到与缴费相对应的待遇和服务。

四、 对策建议

按照2020年实现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参保扩面需要多管齐下,将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提高服务质量等结合起来,同步推进,突出重点。

一是健全制度,实现全体国民享有基本保障。包括整体推进和健全社会保险体制与机制。

二是突出重点,完善网络创业就业、灵活就业等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加强跨地区社保关系衔接,方便流动人员参保。

三是强化登记管理,推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以全民参保登记作为重要的基础和手段,推动实现社保全覆盖的目标。

四是强化措施,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依法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加强稽核从业人数和缴费基数,防止漏保漏缴,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同时,加大对劳动用工的规范管理力度,规范参保缴费;强化政府的征缴责任及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五是服务为先,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优化经办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加快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在人员配备、经办场所建设等方面向一线机构倾斜,加大转移业务经费投入;整合经办管理服务资源,实现统一经办、统一征缴;加快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步伐。

六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依法参保缴费意识。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手机微信等媒介手段宣传社会保障政策。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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